一段段镜头在诺儿脑中慢慢回放,诺儿看到了一个美少年陈子墨?不对是古仕仲
“娘子,不要走,我送你回家……”我明白了,我爱的陈子墨是千年以前的古仕仲,一个前身一个今世。我突然觉得老天跟我开了一个很大的玩笑。在现代我很辛苦的在追求陈子墨,在这里在前世古仕仲却在为我苦苦追逐。我们总是懂的太晚,出发的太早。
“仲,你走吧!”
“诺儿,你记得我了?你想起来了?”古仕仲喜即而泣。
“对不起,总是让你为我担心,我发现你认识我之后比较倒霉,呵呵,要不你把我这个麻烦扔了吧?”诺儿在古仕仲耳边一陈调侃。
“ 想都别想!”古仕仲一下子来了动力,抱着诺儿飞身跃起数十尺,将诺儿放在十米高的一个树叉上,呆在这别动!说完转身向下扑去,酒出一片红雨,只听到一声声惨叫遍地而起。
古仕仲名为毒尊,却不从轻易用毒,大有好生之德,而且向来严格要求自己的手下,不可轻易用毒,更不可似生命如菖蒲。比起所谓的江湖正派有过之而不及,只是因为一个名号,他被称为黑道。所谓的白道却经常使用旁门手法,而对古仕仲来说根本就是笑话!
“是你们逼我的!既然是名门正派为何不敢以面示人?”说完挥出一软骨散,不一片刻,前面的弓箭手己倒了一大半。“上天有好生之德,如果你们现在走还来的及。”古仕仲冷冷立于杀手中,剑指向前方眼睛却是不曾睁开。
黑衣杀手互相看了一眼,然后从腰旁抽出刀再次围了上来。“哼!”古仕仲一声冷笑,剑花一挽,人己退至数丈外。
一阵烟雾迷漫,杀手们顿时失去的方向,不一会哀嚎四起。古仕仲抱起诺儿往相反方向而去。诺儿发现古仕仲身子发冷,还没等开口,双双滚到山下。
“仲,你怎么样了?”诺儿发现古仕仲昏迷了,手却死死的抓住自己。
我起身看了一下周围,山花开的正艳,我们位于半山中,正前方有个山洞,太好了,我轻轻的摇了摇古仕仲,“仲,醒一醒……你怎么样了?半天没有反应,不会是……”我将手放在他鼻子下面,还好。
这个家伙这么瘦怎么还这么重,我不禁有点怀疑,他是不是那种偷着胖的人?真是要命,把他拖进山洞,我就累的不能动了。还好里面是干的,我找到一个破罐子,还找到一处泉眼,我清洗净罐子,盛满了水,然后打湿手巾。我替仲擦干净脸,然后轻轻的解开他的衣衫,伤口己经发炎了。哪个药是消炎的?我把他身上的药全搜了出来,好像我受伤时,他给我用过这个绿的,可能这个能用,我想了想拿出绿色膏药。
我拿手帕洗净了他的伤口,抹上一点绿色膏药,然后从衣服上撕出一块布替他包扎好刀伤。问题是,刀伤好弄,那这箭怎么拔?我冥想半天,从他身上到处搜,大家不要乱想,我不是揩油,而是找打火石。竟然还真有,早知道要穿越到这破地方,还如批发打火机来卖,肯定赚钱。
我找了一堆稻草枯枝,然后学着古人的样子,在石头上划,还真管用,不一会就有火了。哈哈哈,我也会转木取火了。我从古仕仲身上拿出匕首学着电视里演的那样,把匕首放火上烧烫,然后擦干净,忍着恶心的感觉划开箭四周的伤口,然后拔出断箭。古仕仲皱了一下眉头,对不起,你忍忍。
哪个混蛋发明的箭?两头都有倒钩,就这么一头拔出,非得血肉模糊。
作者题外话:醉渔的书男女老少皆宜。飘走