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四十一章 鹏程书行
作者:西月      更新:2020-02-22 09:04      字数:2317

第41章鹏程书行

想了一会儿之后林西月便又兴奋起来,兴致勃勃道:

“听说抄书也可以卖钱的,这样,我们先买一本《三字经》,在沙土上练习,等你的字写得又好又漂亮时,就去抄书卖钱。闪舞网

攒多了就可以买更高层次的书,再抄书卖更多的钱,等以后攒够了钱,一次性找个好先生,交束脩,让你做全职学生。”

“全职,学生?”小呆一脸迷惑看着她道。

“嗨呀,就是专职读书,别的事都不用做。当然咱家目前还没这个条件,恐怕得等几年以后才可以。

不过科举可是一辈子的事,只要你二十岁以前能做全职学生,十年寒窗,三十岁考个举人回来也行啊。

三十岁的七品县令,也是很年轻的有木有?”

林西月一激动,连现代口语都甩出来了,好在小呆的心思都被她说的事情给吸引住了,并没有注意到这一点。

“可行。”他总结性地点头。

自己费了半天说得吐沫横飞,结果到了人家这儿,就两个字做了总结,林西月忽然有些挫败感。

这臭小子难不成芯子里也装了个老头子?他怎么就能这么沉得住气儿呢?

郁闷归郁闷,林西月毕竟是个行动派,第二天一早就找了个借口,拉着小呆一起去镇上买盐和酱油,捎带着去逛书店。闪舞网

俩人下了牛车,边走林西月边打听,很快就找到了镇上唯一的书店——鹏程书行。

望着破旧的书店头顶那黑底朱红字的牌匾,她忍不住吐槽:这么小的破书店也敢叫鹏程这么大气的名字?

走进书店之后,入眼的货架上都有一层薄薄的灰尘,看来周边读书的人真的很少,以至于这里的生意很萧条。

林西月和小呆穿的都很朴素,衣服上还打着补丁,虽然俩人面相生得不错,但一看就是穷苦人家的孩子。

老板见这样的两个孩子进来,连眼皮都懒得再抬一下。

林西月对他的怠慢并不生气,她的目的很明确,一眼扫过去就看到了一本破旧的《三字经》。

刚想要问老板价钱,猛地想起自己现在的身份不识字,只能憋屈地悄悄对小呆说:“赶紧找找,有没有《三字经》?”

小呆看了一会儿,总算是发现了一打新崭崭却蒙着灰尘的《三字经》,用手一指道:“在那里。闪舞网”

林西月其实想要的是旧书,横竖新书旧书内容都一样,有便宜的干嘛要去买贵的?

她顺着小呆指的方向走过去,路过那本旧书时,貌似不经意道:“小呆,这本书上的字跟那本《三字经》上的看起来好像。”

小呆随着她的视线看过去,忍不住笑道:“月妹妹果然聪明,这是一本破旧的《三字经》。”

“你是谁家的娃娃?会不会说话?什么叫破旧的《三字经》?书中自有黄金屋,书中自有颜如玉,你看不起旧书,这辈子读书都不会有出息!”一直垂着眼皮打瞌睡的老板猛抬头,气呼呼地指着小呆骂道。

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旧袍子,头发凌乱胡子拉碴,看起来很是潦倒的样子,根本不像个生意人,也不知道他这书店是怎么维持下来的。

“对不起,老爷爷,我们不是那个意思,我们只是没那么钱,想买一本二手的《三字经》,请问这本多少银子?”林西月赶忙陪着笑脸道。

“哼!你们嫌弃它破旧,我还不卖了呢。”老板虎着脸道。

他这语气分明像是小孩子在赌气,林西月又好气又好笑,偏偏镇上书店只此一家,态度再不好也得忍。

“老爷爷,您别生气,我哥他生了一场大病,好久没跟人打过交道了,所以不会说话,可我们是真心想买这本书的。”林西月忍气继续赔笑。

“去去去,小孩子别瞎胡闹,一看你们俩就不像是识字的,买回家也只能当废纸烧火,书可是贵的很,别随便浪费家里的银钱。”老板态度稍稍缓和了点儿。

“我们是真是要买,给我哥买的,启蒙用的。”林西月一本正经道。

“咦?小丫头还知道启蒙?说吧,你是谁家孩子?别你偷了大人钱买了书回去,你爹娘回头来寻我的晦气。”老板认真劝道。

“真的是我娘让我们来买的,我娘是五柳村的林氏,我舅舅是林大山,打猎的,我哥林西远,是我舅舅收养的儿子,他以前读过书的,认识好多字。”林西月一脸诚恳解释道。

大湾镇不大,附近村子里有什么稀罕事镇子里传的也很快,有关于林大山打猎救回一个孩子,不但替他治伤,还收为养子的事也算得上一桩美谈,老板自然也知道的。

“想不到林大山一个猎户竟然如此仁义,不但救下人,还收了这孩子做儿子,现在竟然还舍得花钱替他买书启蒙,真令老夫敬佩啊!”老板肃然起敬道。

他曾经也是个好学之人,年轻轻就中了秀才,只可惜之后的科考连番挫败,因为耗费太大,最终也只能放弃,但好学之心不灭,便开了镇上唯一一家书店。

附近村子都是穷苦人,读书的孩子极少,所以书店生意一直是入不敷出,若非还能帮人写对联写家书赚点钱作为补贴,这书店早就开不下去了。

“既是识字的,孩子,你过来读一读这本《三字经》。”老板招招手道。

小呆原本对老板的恶劣态度很生气,要不是月妹妹坚持要买书,他早就拖着她离开了。

此时见老板让他读书,心里也想着要显摆显摆,让他以后不要狗眼看人低,当下也不犹豫,直接拿起书认认真真读起来。

一本《三字经》刚开始读的时候还有些生涩,渐渐地竟然熟练到连看都不用看的境界了,几乎是流畅地背诵完毕。

“孩子,你以前都读过什么书?”老板十分惊讶地问。

“不记得了,我脑袋被撞失忆了,从前的事大多记不得了,昨天看到一封信,才发现自己原来是识字的。”小呆沮丧道。

失忆这种事极其罕见的,老板只知道年纪大的人有些会失忆,没想到这么小的孩子也会失忆。

这孩子一看就是启蒙过的,想必从前家境不会太贫困,现在因为失忆却落得有家不能回,有亲人想不起来,他忍不住起了怜悯之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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