挂了电话,赵小宇就走进那个叫香香的茶室,拣了一个相对安静的火车座坐下。^^百度搜,手打吧阅读本书最新章节 **
一个服务生来问他点什么茶,他说:“等一会,让她来了点。”
说着静静地坐在那里,等待这个有些神秘的美女的到来。
茶室里幽雅安静,温馨舒适。幽暗的灯光下,一对对情侣旁若无人地对坐在桌边,不是默默地对视,就是喁喁地说话;一边用目光交流感情,一边用言语表达心声。
这是一个适合谈情说爱,也容易激发男女爱情的场所。赵小宇坐在自己的位置上,心里那股被压抑着的情感又萌发起来。他真的好渴望去爱一个女人,也渴望有个女人能爱上自己,然后爆发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。
他今年三十三岁,离婚了三年,已经有两年多没有碰过女人了,所以不渴望爱情是假的,没有冲动也是不正常的。
可是,他现在什么也没有,是个女人们都不屑一顾的无车无房无钞票的“三无”人员。你凭什么追人家呢?你好意思开口说“我爱你”吗?
他在中学里就有了初恋,但那只是一种朦胧好奇的眼恋而已,只用眼光对视,没有语言交流,更没有动作表示,自然不会有什么结果。到了大学里,他尽管长得英俊,但因为家里贫穷,身上穿得寒酸,再加上他忙着到处去勤工俭学,挣钱交学费,就没有真正恋爱过。他只对几个女生有过好感,也有几个女生对他有意,却因为他没有底气,不敢主动求爱,甚至还有意躲避,就没有热恋过。
没有热恋,就没有拉手的动作,更不会有拥抱接吻的亲昵。所以一直到毕业,他都是一个童男。岂止是童男?他还是一个见到女孩就要脸红,连女人的手都没有拉过的男孩。
毕业以后,他经人作媒,跟一个商店营业员结婚,没想到一结婚就因没有感情和性格不合而经常吵架,刚生了女儿就大打出手。他就起诉离婚,然后被迫下海。
下海后,他遇到了高中同学,初恋情人,不,应该是热恋情人朱卫娟,初恋是初中里的黄素英,两个人真正暴发出了一场死去活来的爱情,然后跟也已离婚的朱卫娟同居。无奈下海惨败,朱卫娟无法忍受贫穷的生活,忍痛割爱,离他而去。
他只得到处寻找工作,先打工活命,没想到在去应聘的路上遇到了这个绝色美女闵艳。是不是我们有缘呢?
你是个一无所有的打工者,而她则是三星集团董事长的秘书,两人差距这么大,缘在何处啊?你怎么一直胡思乱想?!
说实话,他非常喜欢闵艳,因为闵艳有点象高中时期的朱卫娟。当然,她比朱卫娟还要娇艳一些,时尚一些。
所以,他遇到她以后,就难以忘记。后来,受到她目光的刺激和鼓励,他就更加想她了。有时晚上都想得不能自己,甚至还经常梦见她。
他曾多次在梦里跟她朦胧地亲昵,模糊地缠绵,然后被一阵突然而至的兴奋感惊醒,发现自己的内裤上湿了一滩。
闵艳,我喜欢你,不,我不能喜欢你,因为我还太穷啊――他在心里一直这样矛盾地呼喊着,争斗着。
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,闵艳竟然主动来找他,还要约他见面,现在她马上就要到了,他能不激动吗?
赵小宇伸手摸了摸自己的胸脯,感觉那颗渴望爱情的心在里面疯跳,气也有些发堵。她到底要跟我说什么呢?是爱情还是只为赚钱的事?真的不辛苦就能赚大钱吗?那又是什么样的事情呢?
闵艳终于到了。她象天仙一样突然出现在茶室门口,然后扬起无比娇艳的脸朝里张望。当她发现他从火车座里伸出来的头颅时,极其妩媚地朝他笑了一下,还举手向他扬了扬,才飘飘然向他走来。
一阵少女身上特有的气味和香风先她而至,醉人地扑进他的鼻孔。我的天,她真的好美啊,脸蛋稚嫩艳丽,身材苗条丰满,头发性感地盘在脑后,浑身散发着青春的朝气和迷人的魅力!
怪不得李懂这样的富豪也看上她,让她当秘书,成天陪伴在左右。或者说,年轻富豪李贵方也被她迷住,欲罢不能。也怪不得刚才她走进来的时候,茶室里许多男人都不顾对面女友的存在和嫉妒的目光,从各自的位置上伸出脖子来看她。
赵小宇连忙从火车座里站起来,有些激动地说:“你来了,坐。”
闵艳放下肩上的挎包,姿态优雅地落坐后,睁大梦一样的眼睛,冲他嫣然一笑:“你饭吃过了?”
“早就吃过了。”赵小宇听到这句人间烟火之语,才真正从梦一般的情景中回到现实里来,激动的心也才平静下来,“你呢?”
闵艳象个邻家女孩一样亲切地说:“刚才在路上吃了一碗面。”
赵小宇有些自卑地想,你应该叫她吃饭的,却连客气话也没有说一声,唉,你真是太小气了,可我不是没有钱吗?
他正矛盾地想着,闵艳笑嘻嘻地说:“你挺害羞的,一见人就脸红,好可爱哦,嘻嘻。”
赵小宇得到她的称赞,才鼓起勇气迎视着她螫人的目光说:“我有轻微的恐美症,真的,那是高中里,被嘲笑出来的。”
闵艳眼睛亮亮地看着他:“哦,怎么回事?”
赵小宇坦诚地说:“高中里,我给一个初恋的女同学写求爱信,没想到被她的爸爸妈妈收到,拆开读了。那时是不能公开谈恋爱的,谈恋爱是资产阶级的情感,是见得人的。要是被人发现,就要被耻笑,起哄。那封信被传开后,我就象犯了罪一样,抬不起头来。后来,我就落下了轻微的恐美症。”
“是吗?什么叫恐美症?”闵艳笑着问。
赵小宇搔搔头皮说:“见到美女,就脸红心跳,就会紧张,甚至害怕,心里却又很想。这就是恐美症。”